毕业实习周记模板锦集5篇
时间过得太快,让人猝不及防,转眼一周又过去了,一定有不少的收获,是时候认真地做好周记了。什么样的周记才是好的周记呢?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毕业实习周记5篇,欢迎大家分享。
20xx年xx月xx日这天,我到××大酒店前台实习的第一天。实习,虽然不是真正的工作,但却是我工作生涯的一个起点,也是从学生过渡到工作人士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必经阶段。刚进入酒店的第一天,一切都很陌生,也很新鲜。一张张陌生的面孔,不认识但是都面带微笑很友善。有一位热心的同事,带着我逛这逛那,带我参观了一下公司的整体结构和各个部门,还给我介绍了几个同事给我认识。一周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,在这一周里,我尽量让自己更快地去适应环境,更快地融入这个大集体中,因为只有和上司、同事都处理好关系,才能有利于自己工作的展开。
实习内容和感受:
在此次的外贸业务实习中,我学到了很多东西,我感觉到了要想做好外贸工作,必须要拓展自己的知识面,要学习如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》、《托收统一规则》、《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》等。这些规则已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中公认的一般国际贸易惯例,被人们普遍接受和经常使用,并成为国际贸易界从业人员遵守的行为准则。
因此,在学习本课程时,必须根据“学以至用”的原则,结合我国国情来研究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惯例和普遍实行的原则,并学会灵活运用国际上一些行之有效的贸易方式和习惯做法,以便按国际规范办事,在贸易做法上加速同国际市场接轨。这样我们在做国际业务时就能减少麻烦,能更顺利的完成订单。
在操作过程中,根据本门课程的`内容、特点,通过走出去、请进来等方式,精心组织方案。通过听、看、做使一些看起来繁杂的专业知识很快被我们理解和掌握。只有将理论联系实际,教学与实际相结合,才是培养我们能力的一种有效形式。
盼望已久的第三学期终于到了,这次实习从刚入学的那一天就听说了,所以对实习充满了好奇心和憧憬,这次实习是我们学习理论知识以来的第一次接触现场事物,将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,突破了书本上的限制,其意义重大。来到实习工地已经一周了,虽然每天很忙很累,但收获很多。
第一次到现场很好奇,什么都想知道可又不知从何问起,无论我们问什么,师傅都很耐心的告诉我们,第一天去工地,就到现场转了一圈,师傅给我们讲什么是一级钢筋,二级钢筋以及砖混结构和钢筋框架结构的优点和缺点。有些东西在课堂上听不明白,可到现场一看却很简单,师傅教我们如何盖竣工章及如何填写。6月9日师傅带我们去送试,开始不明白是什么概念,师傅告诉我们送试就是将工程所用的各种材料送到质量检测中心,检查是否符合使用标准,又学会了一样东西,很高兴啊!一周过的很快,了解了很多东西,也收获了很多。通过实习,检验出我们所欠缺的东西太多了,加油吧!
上周五,王老师打电话给我,问我是否愿意去省高院实习。因为我老早就和王老师提起过想趁暑假去法院实习一下,丰富一下自己的实践经验。所以我一口答应了。
等到周一早上,我赶到省高院联系了杨法官,才知道我将在立案庭实习,不过省高院的立案庭不比下面法院的立案庭,在这里每天接触的都是些再审案件,相对于一二审法院的立案庭,这些再审案件显得更有难度,对于锻炼自己的能力还是非常有帮助的。
杨法官原来和我是校友,他是漆导的博士生,我暗叹这次的实习将会和以前的数次实习有很大不同,能够跟着博士学,好比天天跟着硕导学习,必定能够学到不少东西,事实也验证了这点。
杨法官对我说,在他这里实习,程序性、事务性的工作他会尽量不让我做,而是让我多接触案件的实质部分,对于他手头的案件,他会让我先看案卷,然后让我谈对整个案件的分析,最后他对我的分析进行点评。听到这个,心里再次暗叹,博士就是博士,高院就是高院,这就是我所需要的实习方式啊!
杨法官还不仅仅让我多多从案件本身来进行学习,还尽量让我能够接触社会现实,尽量早日融入社会。所以每当有出去应酬,他也是带上我,短短一周,已经和他出去应酬了两次,虽然这在理想图景下,法官应酬多,将会是许多理想型学者攻击的靶子,但是对于将要从事司法实务的人士来说,对于脚踏实地的现实主义者来说,这都是一个人,尤其是法律实务工作者必定要接触和实践的事项。
总之,通过一个星期的实习,自己总结出来,实习对我来说要能够在四个层面上进行全方位的学习,才可能真正实现本次实习的目标:
首先,就是法理层面上。法学理论是一切规范和制度的基石,没有稳固的法理基础,妄想把自己装扮成成功的实务者,是不可能的。在高院,很多法官都是拥有博士学位的,与他们交谈的过程中,也能够深深感受到法学理论的重要性,任何规范和制度层面的争议要想得到最终的解决,都需要回归到法理层面。虽然自己在近一年的硕士学习中,学习了不少理论知识,但是对于宏大的法学理论体系来说,这只能算作沧海一粟,在高院实习,趁着能够和这么多博士天天接触的机会,不能放松对理论的学习,要有机会争取和这里的老师一起发表点东西。
其次,就是规范层面上。按照韦伯的形式合理性学说,他认为法官就如一台自动售货机,投入案件材料,吐出来的就是一个判决。形式合理性运用到法学上,就是主张严格的罪刑法定(当然,对于罪刑法定,张明楷主张形式与实质相结合的罪刑法定,个人觉得这和主张严格的罪刑法定的形式合理性有些许不同),因此对于法规本身的理解与掌握,将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技能。毕竟任何案件的处理,都最终要有规范层面上的依据,亦即有法可依。这就要求我对于法条的掌握上也不能够放松,毕竟,对于纯粹的法条学习我自觉还是很不够的,要算有,也只是在去年暑假准备司法考试的那一段时间。
再次,就是制度操作层面上。对于规范的理解和掌握,仅仅停留于纸面知识上,而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,怎么将这些纸面的规范运用、镶嵌到活生生的案件本身中去,并且利用规范本身来实际处理好案件,那才是终极目的,所谓“法者,定纷止争”是也。当然,对于法律的实际操作,我个人认为包括两个层面,一个是制度操作(真正法定的操作程序),还有一个就是置于人情关系中的操作(对此另外再谈)。对于法定的制度操作的掌握,能够将理论和规范运用于实际,这对刚刚接触法律实务的我来说,也是最应该下力气进行学习的。
通过这次综合实训的操作,使我比较系统地了解了药品营销的基本程序和具体方法,加强了我在实习岗位上的实际操作能力,对所学的专业知识进行综合检验。同时也学会了人际交往,沟通方式及相关礼节方面的内容。
两个月的时间,虽然很快就过去了,但学到的东西可不少,如何快速的适应公司的环境,融入企业的团体,如何更好的跟同事沟通,更好的完成既定的任务。这些都不是信手拈来的。都需要一个逐步的从点到面的认识,今天我学到的所有这些都必将对我将来的就业产生深刻的影响。而对我来说,真正的就业也已经不远了。我庆幸也感谢有这样一个学习的机会,能够在就业前很好的提高自己、锻炼自己。同时也让自己对自己的能力更加自信,相信自己将来能够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一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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